湖南法治報·新湖南客戶端訊(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葉賢德 張謐安)近日,中共株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株洲市司法局聯合出臺《關于協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在株洲落地落實。
《意見》包括總體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保障三部分,共提出了21條具體工作舉措,分別從建立訴前化解機制、強化訴中實質性化解、構建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推進訴源治理、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構建府院溝通聯系機制等六個方面對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進行了規定,明確提出了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要充分調動資源,構建銜接順暢、協調有序、工作聯動、凝聚有力的行政爭議協同化解機制,注重源頭預防,突出協同化解,加強行政爭議訴源治理,切實推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意見》指出,在行政爭議訴前,要強化訴前引導,拓寬行政爭議訴前解決途徑,加大行政爭議訴前調解力度;在行政爭議訴中,人民法院要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貫徹訴訟全過程,對于具有化解可能的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執行案件,可以商請司法行政機關參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建立“矛盾協調化解建議函”制度,調判結合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
《意見》明確引入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法院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訴前調解新模式,發揮法律援助律師和基層人民調解員作用,加強基層司法所與基層人民法院的聯系,打通行政爭議調解最后一公里,力爭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法院要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的“三調聯動”機制,踐行“突出重點、能調盡調”理念,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
《意見》強調,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設、市域治理現代化等工作中要構建府院溝通聯系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府院聯動工作實效。要進一步加強行政應訴工作,全方位推進行政爭議訴源治理,充分發揮司法建議職能作用,加強工作考核,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要鞏固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成效,既要抓牢“辦案主戰場”,又要注重“案外下功夫”,不斷強化“跟蹤問效”。
《意見》的出臺,為構建府院聯動、多方協同的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體系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發揮各自職能作用,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于加快實現“三高四新”宏偉藍圖,培育制造名城、建設幸福株洲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